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解放涌水系片区)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7-440605-2024-0007-12-01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解放涌水系片区)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款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对于本项目中的部分条款,由于电子标系统已固化格式,部分内容不能修改,为避免歧义,现对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1)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其他形式不予接受。 …………
| 1.对于本项目中的部分条款,由于电子标系统已固化格式,部分内容不能修改,为避免歧义,现对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1)投标保证金接受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和其他形式。如选择其他方式提交保函(保单),相关格式、提交、核验、保管、公示、退回、索赔等要求应按照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担保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格式按《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2 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政数〔2021]15号)提供的格式(网址:https://***/fszsj/gkmlpt/content/4/4983/mmpost_4983969.html |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206-3(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联系人: 陈工 | 联系人:陈彩凤、陈冠楠 |
联系方式:0757-86669004 | 联系方式:0757-81237291 |
2025年11月5日 | 2025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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