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关于购买年度工作专题宣传片制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中心公寓楼A座82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5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TCCG-AK2025033
项目名称:关于购买年度工作专题宣传片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购买安康市救助管理站年度工作专题宣传片制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音像制作服务 | 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购买安康市救助管理站年度工作专题宣传片制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购买安康市救助管理站年度工作专题宣传片制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谈判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谈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中心公寓楼A座82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救助管理站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救助管理站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马坡岭关新村
联系方式:0915-3188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中心公寓楼A座826号
联系方式:17729232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爱妮
电话:17729232933
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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