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丹麦出访团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详见公告报名指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XDL-2025-01817
2.项目名称:瑞士、丹麦出访团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伍佰玖拾元整(¥243,590.00)
4.最高限价(如有):贰拾肆万叁仟伍佰玖拾元整(¥243,59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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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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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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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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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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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丹麦出访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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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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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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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2025年11月24日-11月29日(4人,共计6天)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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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注: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线上购买: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