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Ⅴ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5〕1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Ⅴ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舟山市普陀区。
2.2建设规模: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地下排水隧洞(管廊)14.508千米,配建水闸2座、进水口6座、竖井1座及相应闸室等附属设施;新建截洪排水渠24.207千米;通过新建及改建方式整合绿道、森林防火巡护道和农村公路,共建道路 100.683千米(路面宽度4.5-6 米),并打造沿线文化景观节点60处(同步配备观光车辆);新建智慧水务和信息化工程。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105290万元,其中Ⅴ标段相应概算投资约24629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为505.9277万元。
2.3招标范围: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Ⅴ标段施工监理的施工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爆破安全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理、监理平行检测和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Ⅴ标段招标范围:(一)隧洞工程:1.主隧洞,长度3401m,洞径5X6m。支洞4条,1#支洞长637m、2#支洞849m,3#支洞412m,4#支洞656m,洞径均为3X3.5m。(二)截洪渠工程:1.主线1#截洪渠长度1215m。2.主线2#截洪渠长度1982m;3.主线3#截洪渠长度 2164m;4.主线4#截洪渠长度1868m。(三)道路工程:1.截洪渠道路总长7229m,截洪渠 景观道路相关施工内容:道路面层(不含道路基础)、临空面景观栏杆;2.主线1#绿道 长度1492m,主线2#绿道长度278m,总长1770m,景观绿路主要相关施工内容:道路面层+ 基层、临空面景观栏杆;3.现状道路利用(地面画线)总长4188m。(四)景观节点工程:道路节点11个。(五)供电及照明工程: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沿线供电线路铺设、照明灯具安装以及景观节点配套供电和照明系统。(六)给排水工程: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景观节点工程所需配套的给排水系统。
2.4监理服务期:总服务期60个月,其中施工工期为4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真实有效;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④⑤五项要求):
①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水土保持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爆破单位作业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
⑤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家;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
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资料;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4企业业绩(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内累计新建水工隧洞长度2.4公里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监理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水利相关专业包括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利工程造价、水工结构等。
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按各自职责配备项目成员)
3.6项目班子其他监理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最低配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按各自职责配备项目成员):
专业岗位要求 | 数量要求(人) | 资格要求 |
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水工建筑 或水利专业监理员 | 3人 | 监理员培训证或水利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
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土保持监理) |
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员 | 1人 | 监理员培训证或市政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
爆破作业人员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初级/D级及以上爆破人员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监理员 |
地质灾害治理监理员 | 1人 | 具有全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合格证书 |
安全监理人员 | 1人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水利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证书,可由水利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人员兼任 |
3.7拟派项目组成员所提供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证书中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提供2025年11月、2025年12月、2026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3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退休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且需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署的劳务协议和投标人单位投保的意外险。
3.8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3.9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未被项目所在地区(省级、市级或区级)的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10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80-6201359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0580-8773086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普陀区水利局
联系人:柳先生
电话:0580-303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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