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灯塔市2024年度黑土地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81-00050
项目名称:灯塔市2024年度黑土地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0000
最高限价(元):6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黑土地耕地保护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531号)要求,拟开展灯塔市2024年度黑土地调查工作。
★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待财政拨款后 30 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五、验收标准: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工作内容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度灯塔市黑土地调查工作,以省级收集、处理的与黑土地调查相关的资料为基础,以省级下发的黑土地分布范围为工作底图结合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按照制定的技术路线、方法,开展地类图斑套合、实地调查举证以及数据建库、建档等工作。待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后,再根据我省最新规定和实际情况调整黑土地调查范围。
(二)工作内容
1、黑土地图斑套合与调查核实。采取“内外业结合”的方式,利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耕地数据和土壤普查中黑土、黑钙土、棕壤、暗棕壤、白浆土、草甸土、水稻土等七类黑土地土壤类型数据以及耕地质量等级数据逐图斑套合,确定黑土地的分布范围,对与下发的黑土地范围存在变化的部分需在调查核实工作底图上进行范围修改和属性标注,并开展现地核实举证,提供范围变化情况说明和相关佐证材料。
2、调查成果质量控制。要对调查成果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对调查数据成果进行全面自检自查,确保调查成果的质量。
3、统计分析。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综合分析黑土地调查结果,形成调查报告和其他相关报告。
4、数据库建设与汇交。黑土地调查核实工作全面结束后,要完成调查数据成果入库工作,建设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黑土地调查数据库,并逐级汇交,实现对黑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的集成融合和管理利用。
(三)主要成果
1、调查相关成果。原始调查图件;与调查相关的原始资料及本级收集的有关黑土地资料。
2、图件成果。黑土地保护利用现状图、黑土地分布图等。
3、统计数据成果。土壤类型面积统计表、黑土地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黑土地面积统计表。
4、数据库成果。黑土地调查数据库。
5、文字成果。黑土地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自检报告。
6、档案成果。黑土地保护电子档案等。
(四)保密
1、在任何情况下,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采购人的业务活动和商务方面的情况。
2、信息保密:成交供应商须和采购人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标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以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启封、拆包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确认同意使用);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供应商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5、供应商递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接收人:郭女士,联系电话:0419-5521111。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送达到,节假日不接收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所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6、磋商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磋商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磋商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磋商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 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磋商会议过程中需要确认的相关事项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磋商会议过程中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辽宁省灯塔市中兴路458号
联系方式:0419-8584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
联系方式:0419-5521111
邮箱地址:lnxcztbdl@163.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通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0191032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419-55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