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SP-汉滨区-2025-00399.1B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安全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安康市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更正为:方工。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0915—8997500,更正为:19891525624。
原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更正为:(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原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变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 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注:1、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在本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在本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在本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件递交至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汉滨区新城街道欢喜岭路10号
联系方式:0915—8997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汉滨区新城街道欢喜岭路10号
联系方式:0915—899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19891525624
安康市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0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