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雨污分流工程询价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QHqz369369@126.com 购买采购文件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青海品蓁询比(工程)2025-06-16
项目名称: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雨污分流工程
预算金额:793808.63(元)
最高限价:793808.63(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标项名称: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雨污分流工程分包一;
预算金额:793808.63(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青海省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3)信誉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提供截图。(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时间:2025-06-17 至 2025-06-19
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地点:在QHqz369369@126.com 购买采购文件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500.0元
获取文件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pz369369@126.com ,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具体内容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为准.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青海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品蓁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3号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和院F4栋66-230室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人:许女士 |
电话:0971-4515987 | 电话:0971-6337999 |
电子信箱:0971-4515987 | 电子邮件:QHqz369369@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