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天津市和平区智慧停车项目全过程综合服务招标(招标编号:CYNB-2026-008)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和平区智慧停车项目-全过程综合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本招标第七部分),招标人为天津市和平慧通停车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54.88万元,分为建设阶段和服务阶段。建设阶段内容涵盖6个子项目工程即智慧指挥中心工程、智慧管理云平台、路侧智慧停车改造工程、既有车场智慧改造共享工程、智慧停车诱导系统工程、智慧停车充电设施工程服务阶段内容为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综合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全过程综合服务期内招标人对该项目的中标人进行监管及考核,经考核未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和平区智慧停车项目-全过程综合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和平区智慧停车项目一全过程综合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发布日期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7)资质要求:(如联合体投标,须由建设阶段服务单位具备,该单位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内容有关的相应资质)(A)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B)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C)施工项目部人员要求:a、正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应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b、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c、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d、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单独配置:投标人应出具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e、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文件规定执行,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项目部成员中除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管理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在中标人进场开工前配置齐全:f、依据津建筑(2018)489号中要求,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通知招标人:实行监理的工程,还应通知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中,管理岗位人员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出具变更文件,并通知招标人、监理单位。任命文件及变更文件应当在施工项目部留存备查。(8)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有一方满足本项目建设阶段相应资质及施工人员要求: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本项目服务阶段负责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内容、责任、权利等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签字盖章齐全、分工明确、专业承包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以及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9)信用中国: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当天查询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查询联合体各方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并且打印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开标当天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一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10)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递交的须提供银行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为银行或第三方出具的保函(担保)真实性做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B)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或电汇形式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未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原件的,以代理公司确认为准;(C)投标保证金以保单形式递交的须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真实性做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如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11)控股和被控股关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两个单位除外),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基础信息,必须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打印且加盖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标书中。如发现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单位,一经核实,其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6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2026年01月12日-2026年01月1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上述资料、联合体协议以及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加盖联合体成员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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