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海南迈雅河工程机制砂、碎石、块石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公告
因海南江东新区迈雅河工程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 7 月 4 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块石 | 20-50cm | t | 42500 | 海南省江东新区迈雅河项目施工现场 | |
2 | 碎石 | 5-50mm | t | 15200 | 海南省江东新区迈雅河项目施工现场 | |
3 | 机制砂 | 细度模数3.2~4.0,平均粒径 0.43~0.66mmm, | t | 1200 | 海南省江东新区迈雅河项目施工现场 |
说明: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成交人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对成交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及含税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货物材料、制造、加工、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2025年7月至工程结束,分期分批供货。报价人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应立即安排生产,交货周期不能大于2天。
3、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海南迈雅河项目施工现场。
4、技术质量标准或要求:
4.1石料应满足《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2006)第 3.1.1 条相关规定。碎石、机制砂应满足《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1)砌石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石料的饱和抗压强度>30MPa。
2)砌石体石料外形规格如下:
砌体:石料单块重量宜大于25kg,中部厚度不应小于20cm,最大边长(长、宽、高)不宜大于100cm。规格小于要求的毛石(又称片石),可以用于塞缝,但其用量不得超过该处砌体重量的10%。
干砌石材料外形应呈块状,粒径大于30cm的块石不应少于70%。
料石砌体:料石各面加工要求应符合 GB50203-2011 的相关规定。块石
4.2碎石必须满足《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等国家标准,碎石粒径要求在5-50mm之间,含泥量小于5%。
4.3机制砂必须满足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等国家和行业标准。
机制砂要求粒径为 0.15~5mm,细度模数为 2.5~3.0;
粗砂平均粒径 0.43~0.66mm,细度模数 3.2~4.0;
4.4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5、调价原则:合同执行期间市场价格浮动超过中标价格10%,采购方进行市场询价(3家以上)后供方需同意依据最低价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6、质保期:本次采购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次材料验收合格起12个月。
7、响应报价人的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备以下条件,若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价响应。
7.1响应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7.2报价人具有开采证明或者提供其他材料可证明货物来源为合法所有的相关文件。
7.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4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报名时需为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未被列入黑名单。
7.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6报价人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材料满足要求、服务周到。
8、报价文件要求:递交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报价文件。填写信息及报价完整,签字盖章齐备,扫描清晰无缺页,所有报价文件资料合并为同一个PDF上传至采购平台并备注公司名字,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9.1.所提供的材料质量是否能满足要求;
9.2.交货期限是否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9.3.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产品的质量、价格最低的供货商成交。
10、付款方式:
10.1 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国内信用证、电建融信等方式支付。信用支付期限不超过6个月,信用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总额40%,采购人不承担信用支付贴息费用。报价人给予采购人1个月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为需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10.2 材料价款的结算:报价人凭采购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发货凭证》和《收货清单》,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
10.3.付款:先货后款,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后按月结算,以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第16日报价人凭采购人授权代表签字的验收单办理《对账结算单》后,报价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期结算金额的 95%,剩余5%作为履约及质量综合担保,其中2%作为履约担保,3%作为质量担保(或供方提供“四大行”合同含税金额5%的保函,保函期限与采购合同期限一致,需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00%)。合同履约完毕,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11、竞价采购保证金:
11.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或者“四大行”银行保函
11.2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11.3提供保证金的,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接收竞价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号:330501676747000004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西支行
11.4保证金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1.5 保证金缴纳转账备注信息:江东新区迈雅河工程项目砂碎石竞价采购保证金
11.6 采购人和成交人(报价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价文件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报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竞价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与报价人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响应人和成交人退还竞价采购保证金。
12、验收
验收方式为过磅验收。
13、其他事项
13.1材料交货计量的数量偏差应按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实际过磅数量与过磅单数量差值超过千分之三将按照实际过磅数量进行确认,对此成交人无异议。
13.2.若成交人(报价人)所供的货物因质量问题而给需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此合同(或调减合同供货数量),采购人保留其它损失的追诉权。对此,成交人无任何异议。
13.3.由于质量、规格型号等原因造成的采购人对该批材料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成交人承担。对此,成交人无任何异议。
13.4.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3.5中标人需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订合同。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黄金时代广场A座25楼水电十二局水生态公司
联 系 人:韩建博
电话:15557911116
2025 年 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