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2024年宝丰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5-28
2、项目名称:2024年宝丰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程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 G207、G311、S520、S241、宝石快速路段公路路面维修;宝石快速路平宝界至宝石界、G207 大营路段的路域环境治理。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质量要求:合格;
6、施工工期:60日历天;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25年07月1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08月07日
评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爱民,张桂英,李莉,冯昭理,杨新增(招标人代表)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坤鹏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宝丰县龙兴路 162 号
投标总报价:4979504.03 元;大写: 肆佰玖拾柒万玖仟伍佰零肆元零叁分
综合得分: 88.6分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韩光明注册证书编号: 豫 241212293975
技术负责人: 闫国领 ;施工员:胡帅武;质量员:王梦博;资料员:吴世亮;材料员: 贾振经 ;安全员: 李明鸽 ;
业绩:1、宝丰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宝丰县交通运输局宝丰县乡村振兴农村路网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舒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大街6-9号
投标总报价: 4988905 元;大写: 肆佰玖拾捌万捌仟玖佰零伍元整
综合得分:73.8分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鲍正阳注册证书编号: 豫241171718047
技术负责人:张献华;施工员: 张晓艳 ;质量员: 朱培党 ;资料员: 李亚鹏 ;材料员: 杜会侠 ;专职安全员:李二娟;
业绩:1、西平县 2021 年危桥改造项目
2、西平县黄湾水库溢洪道桥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锦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建筑服务产业园2号楼6楼603东
投标总报价:4993614.77 元;大写: 肆佰玖拾玖万叁仟陆佰壹拾肆元柒角柒分
综合得分:72.6 分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王晓萌注册证书编号: 豫241121231086
技术负责人:杜永梅;施工员:牛亚军;质量员: 张元庆 ;资料员:杜苗苗;材料员: 李改芹 ;专职安全员: 纪艳芳 ;
业绩:1、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2024年郏县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六、其他需要补充的事项
1、各有关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2025年08月 08日至2025年08月 10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单位: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马元培
联系电话:0375-26586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305E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及豫招协【2023】002号文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代理服务费:51795.04元。
七、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八、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宝丰县迎宾大道中段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589340526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园3号楼六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0195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019598
2025年 08月 08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