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06号)
一、项目编号: HB2025033602200002
二、项目名称: 物业保洁服务与食堂物业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香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代召乡院上宋村东南(宇浩公司院内)
被投诉人: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169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瑞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12号新石小区15号楼1单元203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物业保洁服务与食堂物业服务1包”于2025年4月7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5月15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瑞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月20日,河北香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向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质疑。5月26日,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6月12日,河北香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该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106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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