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监理合同书
二○二六年一月
西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全称): 西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理人(全称):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西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西平县柏城街道、权寨镇、宋集镇、谭店乡、师灵镇、五沟营镇、重渠乡、焦庄乡等项目区
工程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驻发改投资[2025]194号
工程总投资:182738217.05元。
二、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2、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考虑合同范围内正常延期)
3、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委托人按照本合同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叁拾捌万零柒佰元整 (人民币)
(小写):138.07万元
四、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投标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及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五、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第一次预付拨款:合同签定且项目开工建设、监理手续完善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次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量完成70%,拨付合同价款的40%;第三次工程竣工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月25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肆份,监理人贰份。
委 托 人:(公章) 监 理 人:(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地 址:县政府四楼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
东新区郑开
大道71号恒通
国际9层911室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