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江安校区现代智慧学习中心项目、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智慧教学综合大楼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答疑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四川大学江安校区现代智慧学习中心项目、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智慧教学综合大楼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进行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请招标人提供原始地形图及红线图的CAD资料。
答:已提供勘察设计任务书,其余资料中标后提供。
提问2:1.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招标,设计任务书中提到两个项目的设计依据,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红线图、规划条件通知书、功能分区及建设需求表等内容,是否可以提供?
2.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招标,在勘察纲要设计大纲评分标准内,提到需对方案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请业主方明确本次招标设计的工作内容,是否需要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或是对已有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需请业主方提供已有方案)
3.请明确本地块是否存在航空净空限高或其他高度控制要求?如有请明确限高值(绝对标高或相对高度);如无,请明确建筑高度控制的规划上限值。
4.智慧教学综合大楼项目设计任务书第一章第三点提到总建筑面积为71999平方米,第二章第二点提到总建筑面积为16525平方米,与后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实验实习用房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三者相加数值72000平方米有矛盾,请予以明确本项目的总建筑面积。
5.智慧教学综合大楼项目设计任务书第二章第三点提到本项目包含三个学院的实验实习用房,因各学院实验工艺条件有所不同,将影响具体设计合理化建议,请业主方明确入驻本项目是哪三个学院。
答:1.上述资料于中标后提供。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地块限高及高度控制要求于中标后提供。
4.本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建设规模”的内容为准。
5.本项目暂定入驻学院为电气工程学院、物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提问3:问题1:依据京规自发〔2022〕194号《北京市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北京市普通房屋建筑工程已取消施工图事前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不再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项目完成设计后,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上传至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平台生成带有核验二维码的备案记录,施工图质量承诺书同步归档。该情况属于地方制度改革造成客观上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非项目本身未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基于以上政策实际情况,我方恳请招标人予以确认:对于属于上述政策适用范围的北京市普通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在不能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情形下,是否可以提交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备案完成截图等效替代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绩认定完成时间以截图中备案完成时间为准。
问题2:按招标文件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须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我方恳请招标人予以确认:同一项目分成多个阶段签订的合同是否满足前述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同一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为一个合同,施工图设计为单独的一个合同或方案设计为一个合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为一个合同等类似情形。
答:各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招标人:四川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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