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招标》 南乐县人民医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WCPY-2026-02)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一、招标条件本南乐县人民医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2万元,招标人为南乐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南乐县人民医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南乐县人民医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南乐县人民医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 不足一年须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证明)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则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 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 价参与评审。(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 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 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 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9号)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 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2)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 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3)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 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所投产品不 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函,承诺函 格式自拟,承诺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实的,按《政 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13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携带的资料: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 身份证。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濮阳市七、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WCPY-2026-022、项目名称:南乐县人民医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20000元5、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南乐县人民医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联系人:陈 工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zb66@126.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