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西派唐颂项目新售楼处沙盘制作,项目业主为长春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西派唐颂项目新售楼处。
2.2服务周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制作、材料、机械、管理、运输、搬运、安装、保修等为完成长春西派唐颂项目新售楼处沙盘制作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2.4服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证照合规有效,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项目实际所在地省/市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三流一致”。
3.1.3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3.1.4近三年内没有出现招投标违规行为、没有出现违约行为、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1.5未列入股份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未列入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
3.1.6 近三年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未存在故意拖延结算的情况;未存在聚众讨薪、恶意结算或诉讼仲裁等纠纷。
3.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类似业绩要求:近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具有2个及以上上海、长春或其它地区售楼处沙盘制作主要业绩,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合同名称、范围、合同签订日期、签署页等。
3.3其他要求
3.3.1禁止供应商股东、股东投资企业、供应商投资企业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加投标。
3.3.2禁止供应商及存在股权关系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企业、授权代理人投资企业同时参加投标。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25年8月13日10时00分止,登录“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询比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湖畔街与明理路交汇处中国铁建西派唐颂15号商业124号房华东公司东北第二项目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湖畔街与明理路交汇处中国铁建西派唐颂15号商业124号房华东公司东北第二项目组
联系人:吴岳
电话:13260001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