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燃气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监理澄清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65040225071600401004 项目名称: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燃气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7日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4.5.2 监理服务期2026 年 02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监理期限: 320日历日”;变更为“4.5.2 监理服务期2026 年 03 月 0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监理期限:297日历日”; 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7.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项类似业绩要求:(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完成一项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3 年 02 月 06 日至 2026 年 02 月 06 日,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变更为“5.7.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项类似业绩要求:(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完成一项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3 年 0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02 月 26 日,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 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7.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项类似业绩要求:(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近 3 年至少完成一项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3 年 02 月 06 日至 2026 年 02 月 06 日,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变更为“5.7.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项类似业绩要求:(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近 3 年至少完成一项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3 年 0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02 月 26 日,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 4、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8.10.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1 月 21 日 19 时 30 分”变更为“8.10.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2 月 10 日 19 时 30 分”; 5、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9.10.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1 月 26 日 19 时 30 分”变更为“9.10.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2 月 15 日 19 时 30 分”; 6、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1.20.1 投标截止时间及14.23.1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变更为“11.20.1 投标截止时间及14.23.1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21 补充说明1.企业信用评价评审分值满分 10 分,采用分值折算法,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投标企业投标截止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布的信用分值为准,按照折算公式折算该企业信用得分,企业信用得分=信用分值150*10”;变更为“21 补充说明1.依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7月31日发布的关于修正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公告,本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暂按满分(10分)计算。本项目变更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形式发布至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关注本项目变更的相关情况,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新疆大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 3 号 3 楼项目联系人:杜金龙、张晓敏、孟祥翕联系方式:1816057706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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