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乐亭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单位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乐亭县
两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
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公告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规划
用途
| 土地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楼面地价)
| 增价幅度
(楼面地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
乐告字[202 5 ]00 2 号
| 130225007036GB00153
| 乐亭县城区 鹏程 街南侧、 乐翔 路 东 侧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8255.26 平方米(合5 7.38 亩)
| 1. 2 <FAR≤1. 6
| ≤ 2 8 %
| ≤ 36米
| ≥ 35%
| 70年
| 28 00
| 1 360 元/平方米
| 10 元/平方米 或10元的整数倍/平方米
|
130225007036GB00154
| 乐 亭县城区乐北线东侧、鹏程街南侧、乐安路西侧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 6336.95 平方米(合 39.51 亩)
| 1.2<FAR≤1.6
| ≤ 2 8 %
| ≤ 36米
| ≥ 35%
| 7 0年
| 2000
| 1 369 元/平方米
| 10 元/平方米 或10元的整数倍/平方米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五、获取拍卖文件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2
5
年
09
月
05
日至202
5
年
09
月
25
日到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202
5
年
09
月
05
日至202
5
年
09
月
25
日工作时间向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09
月
25
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
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
将在202
5
年
09
月
25
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
5
年
09
月
26
日
15
时,在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进行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或其他新闻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
申请人可以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
参与本次住宅用地的竞买人应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联合申请的联合各方均应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17532078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
二0二
五
年
九
月
五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