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    荡泽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9150326    9150326    2    第二标段    荡泽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11361521    11361521    3    第三标段    荡泽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10960823    10960823    4    第四标段    荡泽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四标段    9342427    9342427    5    第五标段    荡泽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标段    612200    612200    5. 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河道开挖疏浚、岸坡防护、支流沟口防护、漫水桥等工程。    5.2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第一标段-第四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第五标段):施工标段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    5.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五个标段;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5.4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    5.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第一标段-第四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1.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无其他在建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出具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书面承诺书)。           3.1.4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1.6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1.7 投标人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与之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提供 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1.8 项目主要人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 ://scjg.mwr.cn)进行信息公开,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查询截图。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否决其投标。    3.1.9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作出书面承诺) 。并提供企业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3.1.10 投标人未列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名单,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网页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其投标,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3.2 监理标段(第五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2.2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2.4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EF%BC%89%E8%BF%9B%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F%BC%8C%E9%9C%80%E5%9C%A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9%99%84%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3%80%82%E6%9C%AA%E8%BF%9B%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6%88%9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6%89%80%E9%99%84%E8%AF%81%E4%BB%B6%E6%9D%90%E6%96%99%E4%B8%8E%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5%86%85%E5%AE%B9%E4%B8%8D%E4%B8%80%E8%87%B4%E7%9A%84%E5%90%A6%E5%86%B3%E5%85%B6%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   3.2.5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与之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提供2025任意1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2.6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作出书面承诺) 。并提供企业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3.2.7 投标人未列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名单,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网页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其投标,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文件。    3.方式 : 潜 在 投 标 供 应 商 需 凭 CA 数 字 证 书 通 过 平 顶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网 址 :  办理CA证书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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