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崇仁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三年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编号:FZHZ2025-CR-009)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HZ2025-CR-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仁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三年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中P59页中4 运维要求中5、本项目至少配备 5 名常驻人员,其中包含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互联网技术专业))、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互联网技术专业))、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上岗。
变更为:本项目至少配备 5 名常驻人员,其中包含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上岗。2.采购文件中P64页中商务部分中项目负责人、拟派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互联网技术专业)、设备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数据治理工程师,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应人员证书扫描件及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变更为:拟派入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互联网技术专业)得1分,高级及以上得2分;具备设备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数据治理工程师,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应人员证书扫描件及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3.采购文件中P64页中商务部分中项目经理、拟派入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互联网技术专业)得3分变更为:拟派入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互联网技术专业)得1分,高级及以上得3分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买方提交中标价 10%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商业银行保函),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其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予以补偿。 变更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买方提交中标价 10%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商业银行保函),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其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中途退出,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顺延至:2025年8月13日00:00。5.开标时间由2025年8月8日9:30时变更为:2025年8月22日9:30时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此更正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望各潜在供应商悉知。
2、具体以最新答疑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仁县人民医院
地址:抚州市崇仁县
联系方式:15870791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财富广场3座2单元
联系方式:18607945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阙女士
电话:18607945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