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数字文创与中华民族文化综合展空间博物馆展陈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H20261008ZB006 项目名称: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数字文创与中华民族文化综合展陈空间博物馆展陈项目 预算金额: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万元 采购需求:为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提供数字文创与中华民族文化综合展陈空间博物馆展陈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11月20日前完成设计深化、制作、安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由投标人免费维修或更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投标人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1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2602B 方式:通过慧标领航电子招投标平台([链接])线上报名 售价:¥600.00元/套(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2602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1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慧标领航电子招投标平台([链接])注册信息后缴纳报名费并按如下要求上传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加盖公章); (3)报名材料均须为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法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4)报名具体操作流程:慧标领航电子招投标平台首页->招标信息->招标公告->点击想要参与的项目->点击项目信息底部报名按钮。 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投标人预留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逾期提交资料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料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 (1)首次在我司参与项目的投标人须先在慧标领航电子招投标平台(([链接])或微信服务号“慧标领航”注册登记企业信息。 (2)采购文件获取支付方式(二选一): a.通过慧标领航电子招投标平台报名时,扫描平台弹出的二维码支付; b.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下列银行账户信息仅用于收取采购文件获取费用) 账户名称:上海慧标领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银行账号:31010290201000029863 (3)付款时须备注“公司名称简称+项目编号”; (4)报名资料原件可通过邮寄或递交响应文件时携带至我单位; (5)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投标人须保证登记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对潜在投标人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招标人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投标人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3、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3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开标携带资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包装外观有任何破损的;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区嘉行公路851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1-6997785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慧标领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2602B 联系人:庄强、魏菘辰 联系电话:15821071966 邮箱:250713536@[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