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乐平市X936线香屯至名口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的公告
乐平市X936线香屯至名口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 年 06 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Y-LP2025-磋02号
项目名称:乐平市X936线香屯至名口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 3481103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481103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ZHY-LP2025-磋02号 | 乐平市X936线香屯至名口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 1 | 批 | 3481103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6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总承包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公路工程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5.5 有效的公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5.6 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取消安全员证书的地区仅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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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6 月18日至 2025 年6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5年 6 月30 日 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纸质版响应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和网上报名截图,截图明细必须显示响应供应商全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并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以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到磋商现场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本项目最后报价采用电子报价方式,由供应商登录供应商身份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磋商/谈判二次报价”中填报后提交。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需进行本项目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长为2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长内提交最后报价,则视为退出磋商(系统发生意外情况除外)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平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大连路c-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667981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平市赣东北商贸城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15179806989
电子函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