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一标段(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永仁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一标段(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2500平方米改造提供设计及施工,预算为600万元。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2-09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0878-6711857)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永仁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文俊 |
| 办公电话: | 1598720395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铭桂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俊科 |
| 办公电话: | 0871-65199518 | 移动电话: | 15025157737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500330001001 |
| 标段名称: | 永仁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一标段(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2-15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29 09:00 |
| 开标地点: | 永仁县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2500平方米改造提供设计及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为满足项目实施、验收及正常投运而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相关设计配合及图签、设计报建、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按照设计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施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任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决算、资料移交工作。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⑦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并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2022年1月至今)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4 其他: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A.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并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B.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并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含待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C.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资格(注册在本单位),且必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D.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员工),且必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E.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且所有人员必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9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2-29 09:00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