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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中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保定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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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中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中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中学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中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2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055.251779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中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楼一栋,面积3397.15㎡,及室外地面硬化、排水、消防、管线等附属工程,拆除四栋单层教学用房面积共计1448㎡。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计划工期:3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55.251779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年 6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2 00:00至2025-07-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 王国军,联系电话: 0312-323267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2-580060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中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投标人/供应商2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地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1室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王耀宗

联系人:王国军
电话:

0312-8015537

电话:0312-3232678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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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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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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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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