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723-JSZC-C2025-0053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灌云县互花米草治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北京绿冠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1101070573572034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业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3223房间 | 91.33(均分制) | 11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2025年度灌云县互花米草治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次) 服务范围:本次除治的互花米草主要分布在善后河洋桥农场段、埒子口、灌西盐场辖区等海水流通的河道两侧及养殖塘区域,面积预估约1000亩,此面积为实施药剂除治最少面积,超出部分据实结算施工经费。 服务要求: 核实确认辖区内互花米草的分布现状和数量等工作,从生态建设、环境提升的角度,进行划定区域互花米草除治作业。 (一)除治技术措施: ①采用无人机及其他合理方式喷洒,清除由互花米草种子繁殖的实生苗,以及从繁殖体片段上萌发的无性繁殖苗。 ②若发现地块外有遗漏的个别株(丛)互花米草也应一并除治,不再增加除治费用。 (二)作业要点 ①除治阶段(具体以实际的时间为准) 根据相关部门部署方案统一行动,同步开展互花米草全面除治工作。应根据互花米草的生长环境、地质及分布情况,因地制宜科学选用绿色安全药剂喷洒除治方法。 要根据本地互花米草生物学特性、生长规律、潮汐规律,抓住种子成熟前的除治有利时机,科学安排无人机与合理方式进行治理等作业工序,提高除治成效。 喷洒制剂:互花米草萌发至种子成熟前,采用无人机及其他合理方式对现存互花米草喷洒生物制剂,水量根据药剂配比合理安排。 喷洒时机:选择适宜潮汐期,保证喷洒后光合作用时间超过2~3小时。 喷洒剂量:选择对环境无影响的绿色环保药剂,对剂量严格把控。 ②监管阶段(具体以实际验收的时间为准) 切实加强互花米草监视监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好预防防范工作,巩固除治成果。 (三)后继管护 管护范围:以采购人指定划分区域为准。 落实管护责任,做好除治后至2027年12月31日的管护工作,确保除治成效。除治区及周边邻近区域一旦发现互花米草,如出现零星发生的新发植株,应采用无人机或其他喷洒设备补喷,及时除治;如出现斑块状种群,应采取安全绿色的生物试剂除治方法及时除治。 管护期:本项目管护期至2027年12月31日,如果管护期内管护区域内面积有做其他用途,该管护区域面积将不再计算当年管护费用,每年根据实际管护面积进行结算。 (四)档案管理 档案内容:主要包括除治方案,除治相关材料(包括合同、除治记录、进度报表、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以及联防联治、宣传培训等相关图片或影像资料等。档案管理:按照不同的内容,分类归集立卷,根据除治进度,及时更新归档。跨年度的档案,放在所针对的最新的年度归档。 (五)检测要求 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即安排进场检测,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规范要求对生态环境影响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分三个阶段,一是施工前(中标后),二是施工中,三是施工结束后两个月内。采购人委托检测机构对中标人生态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六)监测内容 查范围内药剂残留情况(植物、沉积物、湖间带生物、海水动物)、生物多样性指标(潮间带生物、土壤微生物、鸟类,渔业资源、游生物)以及周边海域海洋环境指标(沉积物、海水)。 服务时间: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其中治理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管护期:2年(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根据除治区互花米草分布特征及地形地貌条件,采用药剂为主的除治方式进行治理。2025年完成灌云县全部新增互花米草除治工作,2026年、2027年对残存和新生草体连续除杀,除杀率必须在96%以上,并持续保持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加松、邱涛、姜建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共计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小鸭河路299号
联系人:燕站长
联系电话:15189041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1号金鹰国际花园46号楼三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85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58505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