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波市海曙中心库二期改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1-330203-04-01-926403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仲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汇贤路388号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茶树街260号七里新都办公商务楼6楼 | ||||
联系人:刘老师 | 联系人:许华儿、王洁茹、黄雪梅 | ||||
电话:0574-88447305 | 电话:0574-87385293 | ||||
标段(包)名称: | 宁波市海曙中心库二期改扩建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246300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澄清通知内容: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根据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企业资质类型:房屋建筑工程)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网址[链接]#/。”修改为:“□根据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况。”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21.其他新增“21.4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6]246号],本项目设置的“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按该项分值满分(1.5分)计取,暂停 A 级信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等信用应用。”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其他:删掉5、6;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中“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修改为“不设置等级”;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删除“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得分排名靠前的优先”;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七、综合评审”中“……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房建或□市政作为主要工作项,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投标人按0分计。☑房建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2000万以下”修改为:“……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房建或□市政作为主要工作项,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投标人按0分计。□房建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2000万以下。依据《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6]246号]要求,本项目信用评分按该项分值满分(1.5分)计取。”;7、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中删除“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附件及其格式”;8、工程量清单中的不可竞争费进行锁定并重新上传;9、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招标文件的获取中“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现修改为:“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13日~ 2026年11月17日”; 10、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6.投标文件的递交中“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03 09:00:00”现修改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1-17 09:00:00”;11、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并按最新版本编制投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澄清修改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行政监督机构: | 海曙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4-87081373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7 15:3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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