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81-00178
项目名称: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15460
最高限价(元):815460
采购需求:查看
本工程为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工程地点为东港市内5个乡镇(小甸子镇、黑沟镇、孤山镇、新农镇和菩萨庙镇),主要内容为路树刷白 ,路面病害处治,谷屯立交桥桥面及两侧桥头30米顺接原路面沥青混土面层;路基防护工程整修,拆除重建,拆除墙身;新增泄水槽;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具体合同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4)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 (5)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4日08时30分至2025年08月2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四(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磋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东港市环城大街15号
联系方式:0415-7189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联系方式:0415-6657865
邮箱地址:lncgzb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1111655555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15-66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