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秦来县大兴镇2025年村屯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SG0200G25100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大兴镇2025年村屯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泰发改字【2025】3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泰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云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秦来县大兴镇2025年村屯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泰来县新村屯
2.3建设规模:新村屯道路长度4119.53米,面积14418.36平方米;(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025年11月04日-2026年7月31日,2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规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总投资:612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其中:
第二标段:青岗村新村屯巷路硬化工程,招标控制价:1,601,062.73元
2.8兼投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2.9质量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间,自行查询上述内容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E7%BD%91%E7%AB%99%E5%85%AC%E5%B8%83%E7%9A%84%E5%88%A4%E5%86%B3%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6%8F%90%E4%BE%9B%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A5%E5%89%8D%E4%B8%8A%E8%BF%B0%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C%E6%88%AA%E5%9B%BE%E5%BA%94%E4%BD%93%E7%8E%B0%E6%97%B6%E9%97%B4%EF%BC%89%EF%BC%9B%3C/p%3E%3Cp%3E
3.5.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须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5.4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出租、出借资质;违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须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3.7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规定,不得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承揽业务。
3.9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承揽业务。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5.4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8%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o:p%3E%3C/o:p%3E%3C/p%3E%3Cp%3E
8.投诉渠道
8.1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名称:泰来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来县农机小区 1 号楼
电话:18246298899
8.2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现场监督单位
名称:泰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2-8238908
8.3投诉受理
8.3.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s://***/)%EF%BC%8C%E4%BE%9D%E6%B3%95%E5%9C%A8%E7%BD%91%E4%B8%8A%E6%8F%90%E8%B5%B7%E5%BC%82%E8%AE%AE%E3%80%81%E6%8A%95%E8%AF%89%E3%80%82%3C/p%3E%3Cp%3E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8.3.2线下投诉渠道
名称:泰来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来县农机小区 1 号楼
联系人:赵燕歌
电话:18246298899
名称:泰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2-823890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泰来县大兴镇
联系人:闻春昀
电话:155452458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云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畔华庭A区4号楼7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845223386
邮箱:yne.625@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