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西钦州港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LY-2025-025)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钦州港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广西新锦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西钦州港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钦州港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西钦州港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
需要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1.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
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
3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3.1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任一项即可):
(1)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累计30MW及以上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总承包业绩。
(2)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的储能业绩。
(3)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1个及以上充电站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到2025年11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②财务、信誉等承诺(格式自拟):③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若法人参加投标,携带法人身份证)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类似业绩合同原件。说明①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套。②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时3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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