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监理及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监理及中心试验室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5〕21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6 }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除申请交通运输部重点项目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西吉县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西吉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监理及中心试验室;
2.2 工程地点:西吉县境内;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线路全长15.779公里,起点位于吉强镇王昭村,与固西高速连接线和国道566线十字交叉,总体呈东西布设,利用迎宾大道后转向西南,改建沿滨河路至平安街十字路口,跨越葫芦河与固会高速并行经南台上村,利用国道309线公路至葫芦河二桥,沿山坡北侧布线,在袁河村利用既有滨河路,终点位于吉强镇上堡村,与滨河路和国道566线十字交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主要控制点:吉强镇、五路交叉口、S60 固会高速、葫芦河、 夏寨水库、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及沿线建筑物等。
主要技术标准: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 一般双车道路段路基宽度12.0米;利用迎宾大道路段,路基宽度维持23米不变;利用滨河路路段,路基宽度维持18米/21米不变;改建滨河路路段,路基宽度为31.5米、22.7 米;既有国道309线改建路段(K7+000~K9+300), 路基宽度由8.5米加宽至15.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桥梁、涵洞结构型式:本项目共设置桥梁1443米/4座,其中新建特大桥1032米/1 座,新建大、中桥314米/2座,拆除新建中桥97米/1座,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现浇箱梁、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悬浇箱梁、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花瓶墩、单柱圆形墩、实体墩、柱式台、桩基础。全线设置涵洞33 道。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地震基本烈度为8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2g。
路线交叉:本项目设置平面交叉19处,新建分离立交157米/1座,拆除新建分离立交97米/1座。
智能感知系统:本项目设置1套智能信号控制系统,1处一类交通量调查站。
其他工程:园区中路连接线长0.304公里,路基宽度为12米,设置大桥174.1米/1座。
2.4 招标范围:
监理:项目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同时包含项目施工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内容为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完成本项目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设施及桥梁静载动载试验;
其他与本项目有关配套工程的常规试验及检测工作;
2.5 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周期: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与施工总承包缺陷责任期一致;
试验检测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均为不见面的电子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监理;
二标段: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
2.7 评标办法:公路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 | 施工监理: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
中心试验室: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业绩最低要求 | 施工监理: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1月以来),至少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网查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中心试验室: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新建或 改扩建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业绩(网查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
信誉最低要求 | 施工监理:(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附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 D 级(附网站查询截图);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时,按照以上内容及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2.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此处不一致时,以此处为准。 |
中心试验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附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 D 级(附网站查询截图);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主要 人员最低要求 | 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以下职务之一:①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②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2个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或2个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等同于1个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
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主任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负责人;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或2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或2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负责人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内部不限),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新)系统进行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 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6年01月30日23时59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有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4.3 注意事项: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与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 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 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实施解密。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5.5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 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 ,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寻求帮助。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吉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西吉县 | 地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新天地商业中心二期11A楼301号房 |
邮政编码: 756200 | 邮政编码:756000 |
联 系 人: 李冠骞 | 联 系 人:余晶 |
电 话: 0954-3621499 | 电 话:18195249595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西吉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4-3012743 | |
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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