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江达县玉龙管委会片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江达县玉龙管委会片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昌都市江达县玉龙管委会片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江发改(2025)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社会投资0%。招标人为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2025)2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西藏国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资金共管模式采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银行共管模式。账户设立点江达县农业银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账户。凡乙方从本项目共管账户中汇出资金,应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程进度报告(需监理单位盖章)、发票、合同等,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将送交丙方拨付。1.甲方的权责(1)按照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资金情况,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外借、挪用、转移,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结算户的资金时同,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款支付,直至乙方将款项转回至结算账户上;(3)定期或不定期审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按权责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4)在乙、丙双方因资金使用发生争议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2.乙方的权责(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按甲方要求开设共管账户;(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外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共管账户的资金;(3)凡乙方从本项目共管账户中汇出资金,应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程进度报告(需监理单位盖章)、发票、合同等,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将送交丙方;(4)用银行转账支付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转付手续;(5)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批准的分包文件和经监理人确认的支付文件复印件;(6)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用等项时,应先经甲方批准,并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7)提取备用金的限额由项目部向甲方申报,由甲方结合实际情况审核。3.丙方的权责(1)成立项目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2)根据乙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本项目、并相关流程对乙方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查,对本合同段以外的购货款项,应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3)根据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支付文件、甲方批准意见,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单位以外的单位支付,应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4)根据乙方提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及甲方批准意见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4 15:30:00至 2025-12-29 15:30: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C%E4%BB%A5%E4%B8%8B%E7%AE%80%E7%A7%B0%E2%80%9C%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2%80%9D%EF%BC%89%E5%85%B3%E6%B3%A8%E9%A1%B9%E7%9B%AE%E3%80%82%3Cp%3E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12-24 15:30:00至 2025-12-29 15:30:00,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公告发布的媒介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西藏昌都市江达县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738905199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国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昌都市卡若区昂曲一期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81899587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包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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