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09-SZWK-C2025-0403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计量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 | 12320584MB01278022 |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550号 | 85(均分制) | 84129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计量检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1、符合苏州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能够达到国家、行业相关的要求。 服务时间: 1、以签订合同之日起为计量检测开始日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列清单内医疗器械的检测工作。 2、检测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测医疗器械的计量证书。 3、计量证书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为壹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文娟、石胜江、王苏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其收取标准为:以预算金额为基准,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万-1000万以0.8% ,1000万-5000万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
服务费金额:12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2666号
联系人:钮晓丽
联系电话:0512-82881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沈超、吕兆莉
联系电话:0512-69165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超、吕兆莉
电话:0512-691656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