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共同体建设项目招标上海市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项目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项目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采购内容:1)智能仿真塔吊实验仪器,数量:1套;2)智能仿真混凝土养护室实验仪器,数量:1套;3)智能建造物联网实训箱(混凝土养护),数量:8套;4)智能建造物联网实训箱(施工升降机),数量:6套;5)智能建造物联网实训箱(塔吊),数量:6套(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2.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其中智能仿真塔吊实验仪器25万元,智能仿真混凝土养护室实验仪器25万元,智能建造物联网实训箱(混凝土养护)12万元,智能建造物联网实训箱(施工升降机)9万元,智能建造物联网实训箱(塔吊)9万元3.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其中智能仿真塔吊实验仪器25万元,智能仿真混凝土养护室实验仪器25万元,智能建造物联网实训箱(混凝土养护)12万元,智能建造物联网实训箱(施工升降机)9万元,智能建造物联网实训箱(塔吊)9万元4.交付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交付安装,且完成调试6.质保服务周期:(1)硬件质保期3年;配套软件质保期3年、免费更新升级,质保期从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2)应做到在设备出现故障联系后48小时之内处理完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项目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项目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人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到2025年06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在线报名或现场报名
投标人进行现场报名前需自行录入相关企业信息并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报名需提供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购买标书登记表及签收表网站录入相关企业信息后联系代理机构获取(以邮件形式发送),需手动填写)。
注:a)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采用在线报名方式,需将上述材料盖章后合成一个PDF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名称备注“项目简称+供应商简称”,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等待审核通过后将原件邮寄
文件工本费:800元/包件(需现金或支付宝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7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