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科研与实验实训大楼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E6101123506dk1EK0JfF)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医学院科研与实验实训大楼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医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工程规模:西安医学院科研与实验实训大楼项目,总建筑面积30515.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639.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75.55平方米(含人防面积3026.93平方米),主要建设集教学、实验、实训于一体的科研与实验实训大楼。2.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西北角。3.项目投资总额:204168400元。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监理范围内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与有关设计人、承包人、专业工程分包人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其它第三方的协调工作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为准。5.本项目监理招标估算金额约273.04万元,监理服务期为840日历天。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的电子保函(保单)或纸质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医学院科研与实验实训大楼项目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医学院科研与实验实训大楼项目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具备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已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则在监工程不得超过两个(含两个),同时需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意见书,且须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凭证。
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5.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30日00时00分到2025年10月10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请申请人于2025年09月30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5年10月10日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new.xacin.com.cn:8887)下载资审文件。资审文件不收费。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7家
七、其他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4.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册、副本2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第9.4.1项规定的期限内。(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6262969。
5.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申请人登录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new.xacin.com.cn:8887/)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本项目在招标文件技术标中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医学院
地址:西安市辛王路1号
联系人:苏朝旭
电话:029-86177468/180926081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张媛、白国锋、马超
电话:029-85266644/18700877808
电子邮件:5786572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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