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唐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唐县发改字【2023】3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298.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933.37万元,建设规模:(1)改造建筑总建筑面积8976.3㎡,主要改造内容:1#2#居住楼、餐厅、多功能厅、医院、服务楼、锅炉房、门卫房、配电室等进行室内外装修改造,结构、水、暖、电、消防等专业配套改造;居住楼另外增加供氧系统、呼叫系统及更换电梯;医院、服务楼、居住楼、餐厅设备更新及家具家电更换;室外工程包括道路提升改造、外网改造、1#楼居住楼-2#楼居住楼-餐厅连廊改造、入口大门改造、围墙改造等。(2)设备配置:智能化养老平台系统、污水处理设备(配套室外500立方蓄水池1个)、变压器及发电机组设备等。建设地点:唐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2.1.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1.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3 09:00至2025-09-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提出,异议受理主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唐县民政局,联系人: 邸兴朝,联系电话:0312-749358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亿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雨悦,联系电话:0312-428988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6425597
电子邮箱:tangxian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唐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亿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县光明路5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路街道办事处李庄街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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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邸兴朝
| 联系人: | 苏海朋、孙雨悦 |
电话: |
0312-7493588
| 电话: | 0312-428988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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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