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镇海区蛟川北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1-330211-04-01-973709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镇海经济开发区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城关五里牌(经济开发区)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江南路598号10-31 | ||||
联系人:周老师 | 联系人:汤幸杰(项目负责人)、吕楠楠 | ||||
电话:0574-55336635 | 电话:13486682061 | ||||
标段(包)名称: | 镇海区城南片区城市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万盛路(镇骆路-河周路)及河周路(万盛路-临俞路)给排水管线工程和镇海区蛟川北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5486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第17款修改为:17.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 | ||||
行政监督机构: | 镇海区建设交通局 | 电话: | 0574-89389556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24 10:38: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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