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的流标公告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人,当有效投标为2人时,可推荐2人,不足2人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次招标有效投标人仅有1人,故本项目按流标处理。具体评审情况如下:
什邡市恒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澄清,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川将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函及其他资料未盖单位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2)的签字签章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成都博一医药设计有限公司: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不符合要求,有效社保只有5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故否决其投标;
招标人:什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什邡市智项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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