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主城区排水暗渠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唯一标识码:(19002090125112009051791Y6K112001)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主城区排水暗渠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阜新市主城区排水暗渠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E210901ET02000015001001
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12月15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12月18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定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工期/交货期/服务
排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评标得分
排名
期(日历天)
1
阜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1711615.57元
合格
339
91.09
第一名
2
沈阳恒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732752.77元
合格
339
88.38
第二名
3
阜新市兴光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1681540.86元
合格
339
80.87
第三名
2.2 中标(定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阜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李钧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1212006200803729)
2
沈阳恒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孙井宝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1212018202000030)
3
阜新市兴光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王树超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1212022202300682)
2.3 中标(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告知承诺函
响应业绩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
阜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
1
阜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
沈阳恒耀建筑工程有限公
2
沈阳恒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司
阜新市兴光市政工程有限责任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
阜新市兴光市政工程有限
3
公司
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责任公司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号
废标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 。
5.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任女士,联系方式:0418-2889040。
2.招标负责人:吉女士,联系方式:0418-2822799。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号10层
联
系
人: 吉女士
联 系 人: 董保君
电
话: 0418-2822799
电
话: 13125656660
电子邮件: 422731437@qq.com
电子邮件: 754668338@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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