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遂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新增部分设备采购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条修改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1(不少于1)分,每低1%扣 0.5 (不少于0.5)分。重新上传本项目技术标(格式为ZBJ),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以此次文件为准。
2、本项目采购清单有调整,明确了计量单位及数量,现已上传新的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以此次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遂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荣兆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