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特高压线路巡线维护站维修厂房(物资仓库)项目施工 | |||||||
项目编号 | WH010FJ25SG0426 | |||||||
标段名称 | 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特高压线路巡线维护站维修厂房(物资仓库)项目施工 | |||||||
标段编号 | WH010FJ25SG0426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芜湖供电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中山北路1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0553-38050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惠惠 19955351593、1575538109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05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百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8355530.03 | |||||||
项目负责人 | 王剑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03996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仲谋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8354465.12 | |||||||
项目负责人 | 戴祥风 | |||||||
证书编号:皖234191912399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8353726.65 | |||||||
项目负责人 | 孙来金 | |||||||
证书编号:皖1342024202500658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M=20% 2、评标基准价:8354426.84元 3、江苏晶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百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亮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千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仲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远晟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广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最终排名顺序。 4、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