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母亲河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15000020250825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乌兰察布、赤峰、兴安、通辽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内容:水利工程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母亲河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蒙古自治区母亲河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水资[2025]10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鑫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乌兰察布、赤峰、兴安、通辽。
2.建设规模:在西辽河流域、岱海闭流区、黑河流域、洮儿河流域内建设共计26处水位(流量)监测站。
3.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4.计划工期:共计150天。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F1500002025082501001001 | 内蒙古自治区母亲河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阿拉善、乌兰察布) | 改建位于阿拉善的哨马营站、狼心山(东河二)、狼心山(西河)等3处水文站,实现水位、流量实时监测采集,并上传自治区、盟市两级水文信息管理平台;对已建岱海三苏木水位站,进行升级改造,实时监测岱海水位,并上传自治区、盟市两级水文信息管理平台;新建淤泥滩等6处水位监测站,实时监测各监测站所在河流的水位,并估算其流量,采集的水文数据上传自治区、盟市两级水文信息管理平台。 | 958.35 |
F1500002025082501001002 | 内蒙古自治区母亲河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赤峰、兴安、通辽) | 新建位于兴安的居力很站和位于赤峰市的孤山子站等2个流量监测站,实现水位、流量实时监测采集,并上传自治区、盟市两级水文信息管理平台;新建东台等14处水位监测站,实时监测各监测站所在河流的水位,并估算其流量,采集的水文数据上传自治区、盟市两级水文信息管理平台。 | 815.65 |
F1500002025082501001003 | 内蒙古自治区母亲河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监理 | 内蒙古自治区母亲河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1、2标段)共计26处水位(流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 37.0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施工标段(1-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项目实际工程情况、施工要求、工期等客观情况,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承揽其中一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单位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银行缴费凭证为准;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退休证明即可。);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信息符合实际情况及证件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相关评审信息内容进行实地考察,如有弄虚作假者或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如期开工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载;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4日(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其他说明: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20号
联系人:周航
电话:18048340509(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鑫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中星国际15楼1501室
联 系 人:曹志伟
联系电话:15661299323
注:投标相关事宜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8月28日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