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2025年黎川县潭溪乡大芸村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黎川县潭溪乡大芸村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由黎发改审批字(2024)4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招标人为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黎川县潭溪乡大芸村。
2.2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道路2632米,宽3.5米;2、新建排水沟共2990米,其中①宽0.4米*高0.4米水沟共2450米,②宽0.5米*高0.5米水沟共340米,③宽0.6米*高0.6米水沟共 200米。
2.3 招标控制价:2237933.52元。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预计2025年12月10日开工,2026年12月09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内)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 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 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6)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效证明,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还需提供变更前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7)投标单位根据属地原则,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或当地建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工资失信行为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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