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大沟维修改造及排水防涝工程勘察(物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大沟维修改造及排水防涝工程勘察(物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点中项目负责人资格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点中项目负责人资格不一致。现澄清修改为:①勘察(物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③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点最高投标限价补充如下说明:
1.以上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暂定价仅作为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暂定价是以投资额为标准,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3.2.6点计价原则计算后得出的金额;
2.投标人应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行情自报下浮率,下浮率须≥0%。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6点计价原则相应调整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
本次澄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及澄清公告,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之内及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系统中下载答疑文件并以答疑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答疑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凯卓项目咨询(贵州)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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