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水利局的委托,就2025年卢氏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卢氏县水利局
2、项目名称:2025年卢氏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122、LSGZ[2025]339-ZC194
4、预算金额:¥463846.00元
5、采购内容:2025年卢氏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宣传培训演练,监测预警设备补充更新、山洪灾害防御标准村建设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安装及调试)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要求且符合采购人需求
10、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或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5、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必须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开标时间以前);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4日08时40分;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办理CA证书:http://***/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3C/p%3E%3Cp%3E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磋商文件费用。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7%A3%8B%E5%95%86%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6%AF%8F%E4%BD%8D%E4%BE%9B%E5%BA%94%E5%95%86%E7%9A%84%E8%A7%A3%E5%AF%86%E6%97%B6%E9%97%B4%E4%B8%BA%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8%B5%B730%E5%88%86%E9%92%9F%E5%86%85%E5%AE%8C%E6%88%90%E3%80%82%E5%9B%A0%E4%BE%9B%E5%BA%94%E5%95%86%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3C/p%3E%3Cp%3E
四、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清晰可辩性负责,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评标室。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前,一定先登录到三门峡公共资源中心中心主体库内,检查其“单位类型” 栏选择为 “企业”,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是否完整且准确无误。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七、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郭伟静
电话:0398-7863556、13949795722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水利局
联系人:杨青海
电话:13383987666、0398-2757726
地址:卢氏县中兴路中段
采购人:卢氏县水利局
联系人:黄泷
联系电话:13193948808、0398-7873119
地址:卢氏县中兴路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伟
电话:13781036331、18239890957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10号(聚龙城)4号楼1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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