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97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人民政府岗李乡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2月31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4日 - 2026年01月08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 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3.4本项目接受小微企业联合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或者大中型供应商联合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若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协议需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53%以上(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协议需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61%以上(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变更为 |
| 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 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3.4本项目接受小微企业联合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5、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6日09时14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招标文件中相对应内容已做对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最新的澄清文件为准编制响应文件,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人民政府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 |
| 联系人:杨成长 |
| 联系方式:135921018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B区3楼 |
| 联系人:王伟娜 |
| 联系方式:1983816751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伟娜 |
| 联系方式:19838167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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