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人民医院关于纳雍县人民医院2023年医疗救治提升专科建设市级、县级补助资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纳雍县人民医院2023年医疗救治提升专科建设市级、县级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B-20250610-000067-7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纳雍县人民医院2023年医疗救治提升专科建设市级、县级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纳雍县人民医院2023年医疗救治提升专科建设市级、县级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
1.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和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事业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与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2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谈判;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2025年06月16至2025年06月19,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