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办公大楼、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031300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办公大楼、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办公大楼、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人民币1050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要求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且不低于合同金额18%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分包,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必须属于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按第六章格式填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投标人符合本款要求)3.供应商未被列入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其他证明材料。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视为非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 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
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完成投标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登记:
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完成注册并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相关操作指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供应商相关操作指引”。
【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网站客服QQ:2136118347。
2.提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6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模式:纸质投标文件。
5.项目事宜联系邮箱:gmetb3@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 16 号
联系方式:李工,020-38990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于红梅、刘有发、罗池萍,020-83545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红梅、刘有发、罗池萍
电 话:020-83545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