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第四中学二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第四中学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清开审投资【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925.03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10418公顷,总建筑面积8060.61平方米,新建地上2F框架结构餐厅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2867.29平方米;地上5F装配式加被动式超低能耗结构学生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5193.32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供暖、给排水、供电、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724个床位,建设地点:清河县长江街南侧、珠峰路东。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和图纸审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工程试车及工程验收等工作及后续服务、招标人需要的详细设计资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3本次招标(□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