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流域塔黄旗北沟河、石人沟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塔黄旗北沟河段
项目代码:HB2025084670010035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38320001001来源平台: [平台内]公告发布日期:2025-08-20
业主单位: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 招标代理: | 丰宁满族自治县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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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8-21 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9-10 09:00 |
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流域塔黄旗北沟河、石人沟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塔黄旗北沟河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流域塔黄旗北沟河、石人沟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塔黄旗北沟河段已由2025-29以﹝2025﹞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 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黄旗北沟河治理长度约 6.57 公里,建设生态缓冲带 44310 ㎡,水生 态系统构建 34410 ㎡,基地修复及生境营造 110200m3,生态护岸 4755m,建设生态蓄水堰 21 座。
??2.2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以上两种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3 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3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4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1.5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 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 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 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 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双方必须指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其成员单位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 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 面履行及工程款的支付。 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4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对失信被执行 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1 00:00至2025-08-27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和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101.75.250.212/fnggzy/)、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 招标文件的答疑7.2.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7.2.2 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文件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7.2.3 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本项目在线答疑页面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联系人:王莹莹;电话:0314-8061305。招标代理机构:丰宁满族自治县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 4 号-1;联系人:宋宝虎;电话:0314-827678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电话:0314-8060775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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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丰宁满族自治县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 4 号-1 |
邮编: | 068350 | 邮编: | 068350 |
联系人: | 王莹莹 | 联系人: | 宋宝虎 |
电话: | 0314-8061305 | 电话: | 0314-827678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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