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ZL-ZDCG-2025008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区重点部位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修管养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汕头市区重点部位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修管养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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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蓝堡建设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1号附楼216-250房 | 2,391,037.21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汕头市区重点部位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修管养项目):
服务类(广东蓝堡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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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汕头市区重点部位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修管养项目 | 海逸投资大厦、百脑汇大楼、林百欣会议展览中心、市科技馆大楼、市人大政协办公楼、金泰立交桥等24处大楼、桥梁及构筑物的景观照明设施,灯饰数量377503盏。 | 成交人若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管养机构的必须在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维护管养机构,并配置固定的办公、值班场所,要求配备3名管理人员和6名技术工人,配备巡查车辆1台(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成交人及时修复故障及损坏照明设施,确保亮灯率。修复工作按照原状修复,采用优质材料,确保修复质量。一般电器故障的在1个日历天内修复,涉及线路故障,需要开挖道路的5个日历天内修复。 3.照明设施安全隐患处置,如灯具脱落、受人为破坏、漏电等,一般故障在48小时内处置完成,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并到场进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在抗台、防涝等特殊情况时,应加强值班巡查工作,及时加固抢修危损照明设施,防止发生漏电伤人事故,保证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5.要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加强设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处置;要落实每周设施安全整改登记制度。 6.在日常维护管养过程中应保持原有设施的数量、型号和规格,在合同终止时设施应保持原样并运行良好。 7.成交人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维修作业安全。 8.成交人应负责协调好与设施管养范围内各使用单位及周边使用单位的关系,确保管养工作的正常实施。 9.灯具、灯罩、电箱等景观灯饰及照明等设施要及时清除乱张贴、乱写画,设施表面脱漆、颜色褪变等要及时翻新,保持设施的清洁美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执行《城市景观照明运行维护技术标准》(T/CMEA 22-2021)和本项目维护管养承包要求,以上未尽之处或者相关条例、规范及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时,以国家和地方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最新实施的规章制度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少琴、苏正、陈翠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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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汕头市区重点部位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修管养项目 | 2.6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汕头市区重点部位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修管养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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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蓝堡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3.33 | 20.00 | 20.00 | 83.33 | 1 | 1 |
广东玖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00 | 12.00 | 19.84 | 65.84 | 2 | 2 |
深圳市恒利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6.67 | 15.50 | 19.79 | 51.96 | 3 | 3 |
深圳华安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6.33 | 9.50 | 19.73 | 45.56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9号
联系方式:0754-88970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金砂东路116号汕融大厦西楼1012号房
联系方式:0754-8898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4-88982269
广东中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