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S323鹿方线问十桥西至与S227交叉口东口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已由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以《关于漯河市S323鹿方线问十桥西至与S227交叉口东口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漯交审批[2025]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漯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地方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漯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漯河市源汇区、舞阳县境内。
2.2项目规模:漯河市S323鹿方线问十桥西至与S227交叉口东口段,现状为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K189+270.2~K189+570.2段0.3km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时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路面宽度14米(其中,K191+278~K193+009段路基宽29.5米,路面宽17.5米;K189+270.2~K189+570.2段路基宽35.5米,路面宽34米)。起点位于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问十桥西,桩号为K187+000,沿S323鹿方线由东向西,经K188+933处进入舞阳县吴城镇,路线穿越吴城镇,终点位于与S227交叉口东口,桩号为K194+037。项目位于漯河市源汇区、舞阳县境内,实施里程为7.037公里。施工内容主要包含铣刨旧路面,铺筑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标线施工等。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LFGNXF-SG。
2.4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个月;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招标文件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二级及其以上公路改造、结构性修复、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https://***/)”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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